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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开展秋冬季全面保护野生动物执法行动
信息来源: 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开展秋冬季全面保护 2017-12-14 

进入秋冬季以来,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黑龙江省《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全区开展了秋冬季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和清理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由副处长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呼中、塔河、西林吉、图强、阿木尔、韩家园、十八站、新林等林业局和绰纳河、南瓮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深入各地局址城区周边、林场、管护站、支叉线、山产品销售场所,抽查清网、清套及非法经营利用情况,是否存在死角死面,并进行了现场督导,提出工作要求。经过督促检查,全区各局纷纷行动起来。

漠河县委书记白永清、县政协主席刘广林等在滨水广场,参加了野生鸟类放生活动,主要有白腰朱顶雀、太平鸟等共100余只;阿木尔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采取群众举报、拉网排查等方式对局址周边违法拉网捕鸟行为进行取缔,工作人员收缴粘网6片,鸟笼30余个,放飞鸟类200余只;图强林业局资源科对局址周边进行分组、分片检查,在四连高坡附近发现猎杀鸟类的粘网、鸟笼,执法人员销毁了猎捕工具;塔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野生动物;加林局、新林、呼中等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口、主要农贸市场、快递物流和部分饭店、花鸟鱼店,对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元旦、春节将至,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将继续加大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执法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两节前”运输环节和经营领域的清理,净化节日市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群众意识到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野生动物越冬栖息和生息繁衍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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